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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绍兴上虞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对象+标准

发布时间:2023-01-18 21:48: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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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补贴对象与标准第一类对象:2019 年 1 月 1 日后首次新引进(含应届毕业生)到区内企业(含园区引进的央企国企,但建筑房地产、金融保险业和国有集体企业除外)签订 5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新落户(2018 年 1 月 1日后引进)优质民办医

补贴对象与标准

第一类对象:2019 年 1 月 1 日后首次新引进(含应届毕业生)到区内企业(含园区引进的央企国企,但建筑房地产、金融保险业和国有集体企业除外)签订 5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新落户(2018 年 1 月 1日后引进)优质民办医院学校全职引进的人才,研究院所和律师事务所新引进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择优招聘的“双一流”高层次党政储备人才,卫生医疗单位(参公事业单位除外)新引进的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四大类的医学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定向培养生除外);上年度综合实力前20 强建筑优势企业给予其在虞实际工作并符合学历等条件人才不超过 10个名额享受安家补贴。“双一流”高校根据教育部公布名录认定。具体标准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年补贴 5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高级技师每年补贴 3 万元;全日制其他普通高校本科生每年补贴 2万元;全日制紧缺专业专科(高职)生、技师每年补贴 1.5 万元。上述补贴补助时间为 5年,并对到区内工业百强企业(每年年初公布的名单)工作人才的补贴标准按学历、技能层次分别上浮 20%。非紧缺专业全日制专科高职生按 6000元标准享受安家补贴,补助时间 3 年。2018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首次新引进的高校毕业生及高技能人才生活津贴按原政策参照执行。

第二类对象:2019 年 1 月 1日后首次新引进(含应届毕业生)到区内建筑房地产、金融保险业和国有集体企业(含社保省统筹但劳动合同、工资和个税在上虞单位),定向招录的县乡机关选调生,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体标准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年补贴 5万元,副高职称人员、高级技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每年补贴 2 万元,全日制其他普通高校本科生每年补贴 1万元,全日制专科(高职)生每年补贴 6000 元,上述补贴补助时间为 3 年。

第三类对象:2019 年 1 月 1 日后首次新引进(含应届毕业生)到区内其他事业单位(含民办非企业单位,但参公事业单位除外)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体标准为副高职称、高级技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年补贴 2 万元,“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每年补贴 2万元,上述补贴补助时间为 3 年。以上享受对象均为 2019 年 1 月 1 日后首次新引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