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健康监测与核酸报告
所有考生须在考前14天通过“浙里办”APP或“支付宝”申请“浙江健康码”,并开展自我健康监测,每日自行监测体温。考生须如实填写“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与“健康情况声明书”(报名系统中下载,每位考生每科目一张),在每场进入考点时主动上交给健康监测人员。在进入考点时未主动提交该表的,视为考生承诺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同意遵守本须知所列明的各项要求,且知悉本人如果瞒报相关信息将要承担的责任及法律后果。
所有考生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我省医疗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电子均可)(考点学校参加考试的在校生除外),并符合浙江“健康码”和“行程卡”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现场测温37.3℃以下)、无相关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方可参加考试。
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处于医学观察期、居家健康观察期、日常健康监测期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配合考点防疫安排
考生须积极配合考试机构、考点进行的健康核查、健康码检查、体温检测等。考前无健康异常,若入考点时出现健康码异常、体温异常等异常状况,须由考点防疫人员综合研判确定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考生应服从考务人员安排。考试时突发身体不适,考生须及时报告并配合应急处置。
考生在进入考场前须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在发热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考生佩戴口罩不得妨碍身份识别和验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除考生本人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3、密切关注防疫动态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及考点所在地考试机构网站、公众号发布的本次考试疫情防控要求,遵守考试防疫相关规定,如有疑问应主动向考点咨询。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另有规定时,防疫工作按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凡考生未按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疫情形势复杂多变,建议考生考前14天内尽量在考点当地避免流动。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