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5日以后出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5日以后出生);
(二)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招收专业、从业经历等要求(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无不良记录;
(四)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2年2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上虞区百官街道江东北路638号城建集团1楼会议室。联系人:余小姐,联系电话:82716879。
3、报名提交资料:报名者随带报名表、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社保参保证明、单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经审核发现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报名。
(二)招考形式
本次招聘报名人数达到岗位招聘人数即开考。根据报名情况,经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人数的多少确定考试方式。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超过岗位招聘人数1:8的,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从高到低择优录用。如总成绩分数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列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抽签决定。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少于(含)1:8的,考试方式采用面试,报名人数达到岗位招聘人数即可参加面试。面试成绩直接作为总成绩,如果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最终按分数高低择优录取。考试地点、时间和考试方式另行通知,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
(三)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
(五)公示
考察结束后,按规定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三、其他
(一)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与上虞城建集团下属绍兴市上虞建设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试用期为一个月,聘用期限至工程竣工。
(二)应聘人员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否则不予录用。聘用后,应聘人员社保需即时转入劳务公司,如因应聘人员事先故意隐瞒、伪造有关情况,提供材料不实导致发生劳动纠纷的,由应聘者承担相关责任,与公司无关,公司有权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三)经济待遇实行年薪制,年收入9万左右。聘用人员需担任建设项目负责人,并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解聘。
四、疫情防控要求
面试时请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配合测量体温,“健康码”为绿码、“行程码”无星号、体温正常方能进入。如有变化,以电话或邮件通知为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上虞城建集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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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城建集团公开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