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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绍兴柯桥温渎社区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3-07-18 01:42: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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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1、办理条件柯桥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女已满40周岁,男已满50周岁),并且已经在柯桥区申报灵活就业,可申请社保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享受时间自灵活就业登记的次月起享受。在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时请及

1、办理条件

柯桥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女已满40周岁,男已满50周岁),并且已经在柯桥区申报灵活就业,可申请社保补贴。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享受时间

自灵活就业登记的次月起享受。在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时请及时到户籍所在村(社区、居委会)认定并进行灵活就业登记,符合条件的农村户籍“4555人员”也应及时进行灵活登记。未登记或延迟登记都将影响社保补贴享受起止时间。

2、申报资料

●身份证、市民卡原件。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

●备注:若第一次办理补贴的人员请带户口本原件。

咨询电话:84782317或84081653

3、最新政策变化(2020年8月27日开始实施)

一、调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

新增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的年龄为准)。按原有关政策已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按原政策执行即6年。

二、个体工商户申请社保补贴有关事项

(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之后注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对象,继续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可按老政策享受至期满。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之前已注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对象,继续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未实际从事个体经营且能提供有效证明的,注销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后,无需重新认定就业困难人员身份,可按老政策继续享受补贴至期满。但需在2021年10月31日前,将注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证明、未实际经营有效证明、个人承诺等相关材料提交至户口所在村(社区)人力社保服务室,逾期视作放弃补贴资格。

2.注册以来一直正常从事个体经营或不能提供未实际从事个体经营有效证明的,注销其营业执照后,如已符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条件,可在退回原已享受的社保补贴资金后,再按绍县人社发【2013】27号文件规定的相关流程重新进行申请,补贴期限按新政策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