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养老、工伤、失业缴费基数“上下限”
1、企业职工2020年度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最高封顶数(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为17880元,最低保底数确定为3322元,仍旧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
2、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度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标准分每月597.96元(2019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下限)、643.68元(60%档)、858.24元(80%档)、1072.80元(100%档)、2145.60元(200%档)、3218.40元(300%档)六个档次,参保人员可选择其中一档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