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2.单位自批准设立之日起。
二、申请材料目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经办人身份证
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
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住房公积金汇缴协议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委托付款授权书
三、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
联系电话:0575-12329
办公地址: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绍兴市越城区塔山街道解放北路588号4号楼)二楼窗口;
四、办理基本流程
五、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六、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工作日
承诺期限:即办
时限说明: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当场办结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575-12329
九、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0575-85089016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绍兴市越城区塔山街道解放北路588号4号楼)二楼窗口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电话查询:0575-12329
网上查询:bsjd.zjzwf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