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讯

2020绍兴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最新消息

发布时间:2023-09-01 16:40: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绍兴公积金,绍兴公积金缴存,2020绍兴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最新消息

内容简介

从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鉴于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仍然执行上年标准。其中,单位职工的月最低缴存额分别为单位和个人各209元;个人托管缴存职工的月最低缴存额为670元。绍兴市缴存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均为

从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鉴于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仍然执行上年标准。

其中,单位职工的月最低缴存额分别为单位和个人各209元;个人托管缴存职工的月最低缴存额为670元。绍兴市缴存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均为2019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最高各为12%,最低各为5%。调整后的月缴存额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各单位可以在调整月缴存额的同时,对2020年1至6月住房公积金的差额部分予以补缴。

公积金缴存额的调整宽限为当年度,因今年仍然执行去年的最低缴存额标准,照理在去年12月31日前就该调整到最低缴存额以上。如果现在仍未达到最低缴存额的,那么需按新标准重新缴满6个月才能办公积金贷款。

今年因疫情影响导致经营困难的企业,在与单位职工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自主选择按5%的比例缴存或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其中,申请缓缴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在6月30日前已经按照阶段性支持政策规定申请缓缴的企业,原则应在7月1日起恢复正常缴存,并补缴欠缴部分住房公积金,否则,所在单位职工将无法正常办理贷款,因经营困难,确需延长缓缴时间的,须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重新办理缓缴申报手续,延长缓缴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但是,“7月1日之后的缓缴不能视作连续缴存,单位职工的贷款权益将不能得到正常保障”。

需要提醒的是,今年的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文件已经在我市公积金网站上公布,单位经办人员应及时关注最低标准情况,以免影响职工利益。此外,申请缴存单位无需到窗口,通过登录绍兴市公积金网的“单位网上业务大厅”就可直接办理缴存基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