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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前还贷?

发布时间:2023-02-17 12:11: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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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一、适用范围涉及的内容:住房公积金提前还贷适用对象:个人二、事项审查类型即审即办三、审批依据《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九条“管理中心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是依法管理住房公积金的、非盈利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四)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住房公积金提前还贷

适用对象:个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审批依据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九条“管理中心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是依法管理住房公积金的、非盈利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申请;”。

四、受理机构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五、决定机构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1.贷款申请人自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之日起满一年,可申请办理提前部分还贷,每周年可申请一次部分还贷,提前部分归还本金须为万元的整数倍。2.借款人提前还款时应先归还逾期及当期贷款利息,再还其他款项。

八、禁止性要求

无禁止性要求

九、申请材料目录

十、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

联系电话:0575-12329

办公地址: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绍兴市越城区塔山街道解放北路588号4号楼)二楼窗口;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十二、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工作日

承诺期限:即办

时限说明: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当场办结;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五、审批结果

1.提前一次性还清贷款本息:出具结清凭证,退还《不动产登记证明》;

十六、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0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

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具有依法申请办事事项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二)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如对行政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十八、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575-12329

十九、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0575-85559696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二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绍兴市越城区塔山街道解放北路588号4号楼)二楼窗口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二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电话查询:0575-12329

网上查询:bsjd.zjzwf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