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17 12:11: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绍兴公积金,绍兴公积金贷款,绍兴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前还贷?
内容简介
一、适用范围涉及的内容:住房公积金提前还贷适用对象:个人二、事项审查类型即审即办三、审批依据《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九条“管理中心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是依法管理住房公积金的、非盈利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四)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住房公积金提前还贷
适用对象:个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审批依据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九条“管理中心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是依法管理住房公积金的、非盈利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申请;”。
四、受理机构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五、决定机构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1.贷款申请人自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之日起满一年,可申请办理提前部分还贷,每周年可申请一次部分还贷,提前部分归还本金须为万元的整数倍。2.借款人提前还款时应先归还逾期及当期贷款利息,再还其他款项。
八、禁止性要求
无禁止性要求
九、申请材料目录
十、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
联系电话:0575-12329
办公地址: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绍兴市越城区塔山街道解放北路588号4号楼)二楼窗口;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十二、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工作日
承诺期限:即办
时限说明: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当场办结;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五、审批结果
1.提前一次性还清贷款本息:出具结清凭证,退还《不动产登记证明》;
十六、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0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
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具有依法申请办事事项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二)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如对行政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十八、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575-12329
十九、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0575-85559696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二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绍兴市越城区塔山街道解放北路588号4号楼)二楼窗口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二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电话查询:0575-12329
网上查询:bsjd.zj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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